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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轨取证:口头遗嘱在满足哪些条件时才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24-12-09
口头遗嘱在满足哪些条件时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在满足哪些条件时才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才有法律效力:

1、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4、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5、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如生命垂危之时,只要在两位以上见证人在场并见证,便可设立口头遗嘱,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实际操作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重要事项:

首先,仅限于在濒临死亡或即将失去意识的紧迫情形下设立口头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在设立口头遗嘱过程中,若条件许可,建议通过录音设备记录遗嘱内容,以核实继承人当时的精神状况以及遗嘱表述的清晰度;

再次,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的合法见证人才得以生效;

最后,口头遗嘱必须采用本地通用的词汇和语言来表达其核心意思,力求准确清晰,不容含糊混杂。

仅针对摇头或点头这样非语言性的暗示,不宜视为口头遗嘱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

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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